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胖乎乎的身材,一双充满好奇的眼睛,嘴里还时不时哼着歌。没错这就是我的同学——李全福。
我和李全福是在上学时吃饭的时候认识的,由于要我们两都办了留校证,都要在中午留在学校。便此后每天都一起去吃饭。一起吃了两三次饭后,我们便成了好朋友。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太能吃了,还吃的特别快。每次都是他吃完后在等我,怪不得他长得那么胖。李全福的脾气也很好。他的额头中间有一条浅浅的伤疤,刚开始我们还以为那是天生的,便称他为二郎神,他也不介意。别看李全福长的胖,他却特别喜欢唱歌,想要成为一个歌手。他在我们学校也算是一个歌星了。每次举行文艺活动他都要上台唱歌。为此也闹出了笑话。一次他唱歌时害怕忘记歌词,便拿着一个笔记本上台。唱了一会儿他合上了笔记本,没成想后来又忘词了,翻笔记本时又耽误了唱歌,台下自然发出了一阵阵笑声。不过他还是临危不乱,照样唱着。
李全福还特别会帮助、关心别人。一次我们一起出去玩。来时我在枢纽站充了公交卡,却把包落在了充卡的地方。等到下了公交车才发现包不在了我便决定去充卡的地方找。李全福见我焦急的样子就也要跟着去。当时正是三伏天,而且是中午。由于太热我便不同意,让他赶紧回家。可他依旧坚持,最后他还是陪着我找到了包。
我和李全福已经认识两年了,希望初中毕业后业后我们还能保持这份情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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