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营建制始于宋仁宗景佑三年,以修筑"瓦川会城"而得名。《皋兰县志》载:"今之新营即赵元昊所筑瓦川会城"(1)。 《甘肃通志稿》卷15首有"宋庆历元年(公元一O四一年)陕西经略安抚判官田况言自昊(赵元昊)贼破里牛城筑瓦川会城"。新营西有瓦窑咀子,东有瓦家寺、瓦窑河等古地名,可作古之瓦川会城即新营的旁证。
清道光二十二年(1842)至民国十五年新营部分村社属金县管辖。黄石坪(今黄坪)、青稞沟(今清水沟茜家庄附近)、八门寺、梁家沟、新营、直门沟为皋兰瓯脱地。民国二十三年(1934)12月设新营乡。民国三十年,皋兰所辖的上述村社划归新营管辖。民国35年(1946)改乡为镇,即新营镇,辖10保89甲。1949年8月16日一九四九年后,设新营区公所,辖马滩、水草、祁家河、黄坪、新营、沿川、桦岭等7个乡。1949年12月将龙泉、高崖、广川、符川、长安、水坡6个乡并入新营区公所。1952年6月又将龙泉、高崖、广川、符川、长安、水坡6个乡划入高崖区(第八区)。1955年9月撤区并乡,将新营区并入高崖区。1957年1月,高崖区撤销,新营乡划归县政府直辖。1958年9月,新营大队属第三(高崖)基层人民公社管辖。1961年7月新营升为人民公社。1983年5月恢复新营乡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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